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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草案扭转“资强劳弱”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上海合同律师网 点击进入法律在线咨询


   日前,北京一些媒体首次报道了发生在北京海淀区某工地上的“剩饭事件”——别人吃剩的鸡骨头、鱼刺、鸡蛋成为农民工的伙食“菜单”。

  就在“剩饭事件”曝光的当晚,拒吃剩菜的农民工遭资方解除劳工合同——11名民工接到了“离开”的通知。工人举报吃剩饭,换来“没饭吃”的结果。

  这起事件曝光后,引起舆论界的很大关注与愤怒。事后,全国总工会介入帮助被临时解雇的民工讨回尚未取得工资,并责成资方答应为民工安排出路。这一过程也表示,低端劳工的利益受侵犯与剥夺的情况,正日益演变成一个中国政府与社会都难以再容忍的严重社会问题。

  在“剩饭事件”发生的同时,中国政府正在征求全社会的意见以推行一项《劳动合同法》立法运动,其宗旨正是扭转劳动力市场上“资强劳弱”的现实。《劳动合同法(草案)》是法律对当前“资强劳弱”状况和劳动者权益所做的回答——这是专家们给予草案的乐观且积极评价。 
 
  这草案显然向劳工利益倾斜,例如: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劳动者有权知道工作内容、条件、职业危害、报酬等情况。社会上一些雇主规避责任,不与劳工签订劳动合同,草案就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工签合同,视同签了无限期的长合同。

  另外,草案还规定“非技术性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自然终止,也应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欠薪的雇主,草案即针对性列出惩罚性条例: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薪金,必须向劳工加付50%至100%薪金等。

  草案公布的一个月内,全国人大共收到超过19万件公众意见,这是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的一次。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认为,众多来信说明公众对这部法律的责任感和热情。

  但换一个角度看,19万件意见反映的是中国劳工权益保障缺失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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