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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向法律硕士道歉 铁道部要列车配备发票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上海合同律师网 点击进入法律在线咨询


“法律硕士状告列车无发票案”推动铁路部门改进服务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两次以火车用餐、购物无发票而起诉铁路部门的法律硕士郝劲松,终于在今年“3·15”前夕拿到了T513次列车长专程从北京送到石家庄的发票,送发票的负责人同时对T513次列车没有在列车上向郝劲松提供足额发票表示了歉意。同时记者获悉,自从去年郝劲松状告铁路餐车、购物无发票后,铁道部最近已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重申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北京铁路局所辖各次列车已按通知要求,在所有的列车上都配备了发票。

  据介绍,3月12日下午2点40分,郝劲松和朋友从北京西站乘坐T513次城际特快到石家庄。郝劲松上车后,首先买了12元钱的酸奶后向售货员索要发票,售货员送来了10元面额的发票,但表示列车只有10元面额的发票,所以另外2元不能给发票。郝劲松又购买了5元钱的饮料,售货员让他再买1个3元的火腿肠以凑够10元才能给发票。郝劲松拒绝了她的要求,理由是自己不喜欢火腿肠。对方表示当时给发票有困难。

  3月13日上午10点半,T513次列车长玉顺和北京西段队长姜长福牺牲休息时间专程从北京赶到石家庄,同来的还有石家庄站一副站长,他们为郝劲松送来了5元和2张1元面额的发票。

  据姜队长介绍,郝劲松起诉火车购物无发票后,铁道部已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通知》要求必须给车上用餐和购物的消费者开具发票,铁路不仅对郝劲松提供发票,也对所有在火车上购物的旅客提供发票,欢迎乘客索要和监督。

  案件回放

  去年9月法律硕士郝劲松以在铁路餐车用餐后,服务员只给乘客内部收据而不提供正式发票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由,把北京铁路局告上了法庭。去年11月北京铁路法院以不是铁路餐车没有发票,而是郝劲松没有用内部收据换取发票为由,判决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去年12月7日,郝劲松又以他在火车上购物后,服务员不能向他提供正式发票为由,将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分局和太原铁路分局告上法庭。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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