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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小区绿地面积少了7000平方米 告开发商索要测绘报告 较真业主——— 本报讯 因为怀疑朝阳现代城小区开发商将7000平方米的绿地改建成停车楼,业主徐先生将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向自己提供小区绿地面积测绘报告。近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0年11月30日,业主徐先生入住现代城5号楼。当天,现代城项目开发商北京中鸿天房地产公司向徐先生提供的《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写明现代城一期的绿地面积为23298平方米。但3年后,徐先生发现根据朝阳区绿化局出具的《审核绿化面积通知单》,现代城一期的绿地面积仅为15980平方米,与前者相差7000平方米。故此,徐先生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了解小区的实际绿地面积。
“接到这份诉状,我感到很奇怪,因为这一要求毫无意义!”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认为,在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是不存在“知情权”问题的,“因为从合同角度讲,在这里不存在消费行为”。同时,该律师还认为徐先生的诉讼已经超过了时效。而且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也没有承诺要为业主出具这份报告。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在法庭外徐先生的代理人告诉记者,2003年10月,徐先生因为怀疑绿地面积缩水,和开发商打过一场官司要求对方退钱。“当时小区后面建了一座大约7000平方米的停车楼,而小区总面积只有这么大,凭空多出来一栋楼,很令人怀疑是用绿地面积改的。”“当时由于没有充分证据,徐先生败诉了。所以现在他特意提起了这场诉讼,把这份证据从开发商手里‘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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