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img/logo.gif"

·设律师网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 系 我 们
首 页 | 合同咨询 | 合同订立 | 合同纠纷 | 合同效力 | 合同履行 | 合同变更 | 合同解除 | 合同终止 | 合同违约 | 合同转让 | 合同避险 | 合同案例 | 合同法
上海合同律师网>>>文章栏目>>>正文


法官称退票观众告错对象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上海合同律师网 点击进入法律在线咨询


  法国飞行表演泡汤引发退票纠纷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因能见度低于标准而取消了飞行表演的法兰西巡逻兵离京已近4个月,一度拖延的3万张北京公演退票至今仍未办理。苦等无果,5名购票者将负责票务的北京网联热线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票。昨天,海淀法院驳回了5人的起诉。
法官说,飞行表演门票上写明了网联热线是票务总代理,而活动策划、推广方是北京国方科技会展有限公司,因此,购票者应当向国方公司索赔。同时,飞行表演票上还规定了“因不可抗拒因素主办机构有权对表演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的免责条款,表明国方公司与购票者之间达成协议,在不可抗力对演出造成影响时,应采取“由主办方对表演内容进行调整”的方式解决。法官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民法部律师彭越林不认同判决。他说,原告之一王女士在网联热线处购票后,就与网联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网联公司与包括国方公司在内的任何合同外第三人间的纠纷,都不能成为其拒绝退还票款的理由。网联公司不仅应该退还票款,而且还应当赔偿利息。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商链接:
    推荐文章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推荐文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推荐文章 收养协议书
    推荐文章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推荐文章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推荐文章 地上权设定契约书
    推荐文章 著作权让与契约书
    推荐文章 土地抵押借款契约书
    推荐文章 出国留学协议书
    推荐文章 国际销售代理协议书
    CopyRight © 上海合同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信息搜自于网上或网友推荐,所有文章仅用学习交流,不作商业用途,有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沪ICP备0604595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