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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成全省首例网络小说侵权案 一名中学老师在网上发表反腐小说,中学校长却认为该小说中吃、拿、卡、要的校长形象是在影射自己,遂将老师诉至法院,要求精神赔偿。近日安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我省首次出现读者将网络小说人物对号入座到自身而引起的诉讼。 缘起:打官司因为一篇网络小说 原告吕某的愤怒缘于被告刘永亮的一篇小说《调动》。刘永亮是安吉县某中学一名语文老师,业余喜欢写作。2000年8月,他写下了1万多字的小说《调动》。小说以浙北山区远离县城的某乡镇中学为背景,以反腐败为主题,主人公是名为“安吉”的老师,其中还有一名吃、拿、卡、要的反面人物:校长李海伯。随后他将此小说于去年11月发表在一家网站上。小说发表后立即受到网友关注,1周之内点击率突破了6000人次。但5个月后,刘就接到了安吉县人民法院的传票。 原告:“腐败校长和我名字字一样” 在法庭上原告表示,他与被告曾是上下级同事关系。在原告担任校长期间,因工作上的一些原因,被告对原告心存芥蒂。2004年11月,被告将其撰写的小说《调动》发表在网站上。被告的小说将校长李海伯塑造成吃、拿、卡、要、嫖的反面形象。小说给校长的取名,与原告的姓名只有姓不同,后两个字字、音完全一样,并以与原告有关的一些人物和社会关系构筑故事。原告陈述说,小说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影响,社会纷纷传言小说中的校长就是原告,对原告的名誉构成了侵权。因此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被告:没有针对某人的意思 但被告刘永亮却不同意有“芥蒂”的说法。他表示,自己与原告曾在同一中学工作过一段时间,但工作期间,双方并无矛盾可言,也无“芥蒂”之嫌。刘还表示他的小说《调动》是在广泛集中概括大量现实社会存在着腐败现象的基础上塑造的具有典型化形象的作品,并不是以特定人或特定事实或生活原型为对象进行客观纪实,根本没有针对某个人的意思。其中人物的名字也是虚构的,原告不应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主动建立联系。 律师:此类案件取证较难 针对这一全省首个对网络小说中人物对号入座而引发的诉讼,浙江金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振华律师表示,像这种名誉侵权案子,在取证上比较困难。张表示,首先,作者在主观上是否有影射、攻击损害某一人名誉的目的和动机,这需要律师调查取证。第二,文学作品本身描述事实,是否会给人造成这就是具体某个人的错觉,也需要调查取证。第三,还需要调查文学作品发表后,客观上是否真的对他人产生了名誉损害这一事实。张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公民无需对文学作品“对号入座”。(通讯员 童华 记者 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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