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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欠钱 租房人遭殃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上海合同律师网 点击进入法律在线咨询


     一酒店部分客房被物业公司停水停电,叫苦不迭;该物业连呼事出有因,情非得已。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谁对谁错,请您来评评理。 

  酒店:物业不该停水电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美丽岛青年商务酒店的总经理薛先生。他称:“今年4月底,物业公司在我未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突然停掉了我的酒店4间客房的电,使经营受损。8月30日,又停了4间客房的电,还锯断了一个房间的水管,造成8间客房不能营业。我问他为什么停我的电?物业说是开发商让他停的,他就停了。业主欠开发商的钱,只付了20%的首付,后来按揭没有办下来,双方为此还在争执。可是我租了业主的房子开酒店,是我在交物业费,物业不应该听开发商的话停水电。 

  物业:是开发商让停的水电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薛先生所说的物业公司———海口联创香港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林先生。林先生表示:“开发商与业主并没有打官司。美丽岛酒店的物业费也从来没有按时交过。至于4月底的时候停美丽岛酒店的电,是开发商让我们停的。这个房子业主只付了20%的首付,其余80%都没付,现在还没有把钱结清。所以开发商要求停那4间房的电。停了4间房的电以后,酒店私自把电线接到对面的房间的电线上面去继续营业,为了安全,物业方又停掉了私接电线的4间房的电,锯断了一个房间的进水管。” 

  律师:物业做法欠妥当 

  记者就此事又致电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他说:“开发商和业主的买卖合同有效,现在该房产已经交付使用,那么业主无疑拥有使用权。开发商和业主在付款方式上存在的纠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物业公司不能以停水停电的极端方式来解决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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